27/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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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打鬥牛更文員判社服

【本報訊】男文員今年三月凌晨到觀塘住所附近公園放狗,期間不滿愛犬被女街坊的一隻鬥牛更追趕,遂用木棒狂打鬥牛更頭部,行兇後更恐嚇女狗主:「畀我再見到呢隻狗一定打死佢!」涉案二十八歲被告趙伯裕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刑事恐嚇兩罪,昨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女狗主一千一百一十二元。

案件編號:KTCC 19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