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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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威獲輕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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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圖礙司法公正緩刑
【本報訊】四十七歲執業律師楊威替一名女客戶處理盜竊案時,涉在○五年十一月至○六年一月,三度去信曾協助客戶處理銀行貸款申請的女律師,暗示對方不要在盜竊案中作供。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判刑指被告非案中主謀,以及考慮他協助控方作供頂證同案大律師黃志偉,故判楊入獄四個月但緩刑一年。而黃志偉的案件則於五月十九日裁決。
案件另一被告黃志偉稍後裁決。
案件編號:DCCC 1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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