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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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隨時炸斷手腳 巨型火機賣通街

【SUN特搜小組報道】一款在內地製的巨型打火機,近期熱爆中、港、台,惟其體積和燃料容量龐大,約等於普通打火機的五倍,使用不當或過度受熱會發生爆炸,專家估計威力足以炸斷手腳,再加上生產的資料不全、安全性成疑,內地和台灣方面已經將此類打火機列作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但是本港機電工程署卻任由此類打火機繼續「通街賣」,罔顧市民安全。

打火機爆炸威力驚人,即使是市面常見,約八厘米長的打火機,已具一定「殺傷力」,可以令人嚴重燒傷,甚至毀容。但它仍然被包裝成「潮物」發售,市面充斥多款造型奇特的打火機,其中一款是內地製造、長逾十六厘米的巨型打火機,打火的火燄高度可達六厘米,等於普通打火機的兩倍,體積及燃料容量約為普通打火機的五倍,每個售價約二十元。

本報記者日前到一間商店購買該款打火機,問及貨源和安全性時,店員表示:「係喺香港入貨㗎,每次入五十個,驚大陸嗰啲會有危險。」但記者見打火機上標示了「Made in China(中國製造)」的字句,追問店員與內地的有甚麼分別時,店員卻說:「唔清楚。」

等同五倍燃料 遇火花即爆

店員對巨型打火機安全性一無所知,本港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則指出,這些巨型打火機,燃料容量等同普通打火機五倍,貼身收藏遇上爆炸時,就變成隨身炸彈,爆炸威力足以炸斷手腳。

他解釋,打火機燃料含有丁烷,在室溫下屬高揮發性氣體,經加壓後液化,壓縮入打火機內,若其不符合安全標準,甚至是粗製濫造的劣質貨,會有漏氣危機:「例如供氣開關封得唔實都令打火機漏氣。」而丁烷積聚在密閉空間,就算是褲袋,遇火花可着火甚至爆炸,燃料愈多,風險倍增。另外,打火機過度受熱,例如被置在車內暴曬、放在爐具旁,熱力超過四十度,可令燃料開始膨脹,機身塑膠外殼抵受不住熱力而增加壓力,都會發生爆炸,所以,打火機絕不可以「亂咁賣」。

是否合標準 機電署「唔知」

事實上,銷售打火機需受一定規管,不論是一次性或可重新注入燃料的打火機,在港出售均受《氣體安全條例》規管,須符合認可的國際或國家安全標準,並應向機電署提交生產地發出的安全標準測試證明文件,如機電署巡查發現不符要求,勸喻後仍無改善並繼續銷售,即屬違法,可被判罰款。

機電署早前已發現,部分巨型打火機的供應商未能提交安全證明,要求該公司停止在港銷售該款打火機,又謂會「不時巡查」市面,及在打火機銷售點派發單張,闡釋打火機的安全要求。但實際情況是該署只是「得把口」,類似產品仍然「通街賣」。

最離譜的是,聲稱會「不時巡查」的機電署,對市面仍然有出售同類巨型打火機,是否符合標準都「唔知情」。本報向機電署展示該打火機照片,發言人才說,已經接觸有關供應商,要求提供相關安全標準測試證明文件。此外,署方亦無提供過往巡查數字。

京年初嚴打 禁帶上火車

反觀內地,部分類似的巨型打火機,早被視為「三無」,即指無生產日期、無生產許可證和無生產廠名,部分含十五至十八毫升的液化丁烷,一旦受碰撞或遇到高溫,極容易發生爆炸。內地當局已提醒市民,要將該類打火機交給消防部門或警方處理,北京民警今年初,更嚴禁乘客攜帶巨型打火機上火車。就連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今年二月,亦發現當地所發售的五款類似巨型打火機,全部不符合當地安全標準,擬要求商店將產品下架,呼籲市民切勿買賣該類打火機。

惟本港對問題卻視而不見,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機電署監管不力,聲稱巡查更是「得個講字」,他說:「如果呢啲打火機唔合安全,分分鐘變成噴火器,好危險。」他促請當局即時加強規管,主動巡查市面產品,減低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