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官員不為補貼計劃放風,測試各界反應,當然經過計算,動用公帑補貼商營渡輪公司,雖然背離政府一貫的原則,不運用公帑資助商業行為,但渡輪公司營運的六條離島航線,連年虧損,沒有公帑補貼,只會出現兩個結果—大幅加價或停辦,不論終局如何,政府都要接過爛攤子。運房局慷納稅人之慨拆炸彈,減低離島居民的交通開支,就算承受濫用公帑的批評,總算得多於失。
再者,運房局保密工夫做足,補貼計劃公布之日,已是與渡輪公司達成協議之時,枱底交易的作業過程沒有外洩,避免了掀起外界爭論產生的干擾。運房局這次利用民意不滿渡輪加價來壓制公帑運用是否恰當的批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乘機抽水掩護補貼計劃過關,為求施政方便,消弭危機,手段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其實,運房局動用公帑補貼渡輪服務已有前科,○八年以豁免費用方式,「利誘」船公司營辦四條離島線,明年合約屆滿,運房局只是再進一步,由豁免費用升呢至直接撥款補貼,名副其實「嫁女貼大床」。既然公帑投向渡輪公司已有先例,今次「一不做、二不休」又有何不可?而且早有先例可援。
如果運房局一而再投放公帑補貼商營渡輪服務,又不設下但書,聲言下不為例(事實是例子一開已無回頭餘地),事件的焦點便擴散到整個公共交通服務的層面,問題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其一是其他虧損的公交服務應否援例獲公帑補貼,避免加價增加市民負擔;其二是每年有可觀利潤的公交服務如港鐵,應否透過減價回饋市民,減輕市民的票價開支,而不是動輒援引所謂的可加可減機制,向市民的荷包打主意。
政府一貫的公交票價政策,要求各公交機構以賺錢的路線補貼虧損,維持偏遠地區的交通服務;離島渡輪補貼的模式,會否引發巴士公司起而要求分拆盈利與虧損的路線,以爭取公帑補貼呢?港鐵年年利潤數以十億元計,當社會要求為偏遠地區在職人士提供交通津貼呼聲日高之際,作為港鐵大股東的政府,一而再補貼離島居民船費,看來是時候回應偏遠地區交通津貼的訴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