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有多次暴力案底的聾啞漢光顧快餐店時,被人無心碰了一下,竟大發雷霆,將手上盛餐托盤掟落身旁一張餐桌,一家四口其中一對母子遭濺出的熱飲灼傷,餘下一對父子見狀斥責聾啞漢,但分別遭對方揮拳及以金屬棒襲擊,十四歲兒子的手月爭受傷,事後需縫八針,聾啞漢當時更一度拿起金屬叉打算繼續攻擊,惟終被制服。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三項襲擊罪及一項傷人罪,被判入獄六個月零二十一天。
四十四歲被告馬志輝,報稱無業,每月靠三千多元的綜援維生,他被控今年四月十一日,在慈雲山中心一間快餐店內,分別襲擊及故意傷害三男一女。被告昨在庭上應訊時表現平靜,得悉判監後,低頭步入犯人欄,狀甚後悔。雖然案中一家慘遭無妄之災,但控方並無要求任何賠償。
怒掟托盤殃及無辜
案情指當日下午二時許,四十多歲男女事主與一對十四歲孖仔正在上址午膳,被告當時手持托盤行近四人身邊時,因被人無意碰了一下致飲品濺出,他即時大發雷霆,將整個托盤拋到一家四口的桌上,熱飲即時濺到女事主與兒子頸上,致紅腫一片。
父親與另一兒子見狀即責難被告,被告向男事主連揮數拳,更從收銀處取出金屬棒襲擊事主兒子,當被告再拿起鄰桌的金屬叉打算進一步施襲時,終被男事主與其他食客合力制服及報警拘捕,男事主送院後發現嘴及大腿擦傷,兒子左手㬹則需縫八針,前額也有撕裂傷口。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父母已雙亡,數名兄弟姊妹均是聾啞或精神病患者,他現獨居閣樓單位,因一時衝動才犯案。控方則透露被告在○一至○四年間,先後三次因襲警及打人等暴力罪行,被判罰款及入獄。 案件編號:KTCC 2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