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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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海外生恐被濫用

【本報訊】最低工資立法須研究海外留學生回港實習能否獲豁免,據了解,勞工處認為世界各地教育機構眾多,難以核實及確認學生的實習工作,如作豁免,容易被僱主假借實習之名來取代低薪職位,間接影響本地工人就業機會。

憂僱主藉此取代真正職位

勞顧會今日將會開會討論海外留學生回港實習可否豁免最低工資的問題。據了解,當局認為世界各地教育機構多不勝數,不能將豁免範圍只限著名學府,而著名學府亦無任何定義,不可能制訂獲豁免學府的名單。

而非本地教育機構難以監管香港實習工作,容易產生濫用,甚至被無良僱主假借實習之名取代低薪職位,勞工處亦難以確定有關實習職位是否真正為教育或培訓而設,處方調查及執法將困難重重,變相未能制裁無良僱主。

當局又認為,本港全日制專上學生人數每年多達十五萬八千多人,如果進一步涵蓋至年滿十五歲的全日制學生,則多達二十三萬多人,變相令僱主更輕易以實習為名取代真正的職位,更會影響本地工人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