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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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太低 女工寧攞綜援

【本報訊】提出二十四元最低工資時薪水平後,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以一間聘用五百多名員工的中式食肆集團為例,稱若時薪為二十四元,該食肆各個職位人員都需加薪,整體薪酬開支將增加百分之一點九,增幅合理。但有時薪二十五元的食品廠員工則憂慮,一旦落實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四元,僱主或借勢減薪:「我哋人工已經夠低,仲要再低嘅話,叫我哋點捱?」

時薪33元才夠生活

總會昨列舉一個真實例子,一間聘用五百多名員工的中式食肆集團,原本只有售點員、侍應、清潔、傳菜及見習侍應平均時薪不足二十四元,每月整體薪酬開支大約五百多萬元。假設最低工資定於時薪二十四元,不但這批員工需要加薪,連帶其他高於時薪二十四元的職位亦要加薪,估計薪酬開支增加約十一萬多元,即大約上升百分之一點九,認為增幅算是合理。

不過,於食品廠任職的郭女士,每日工作八小時,日薪為二百元,平均時薪為二十五元,每月工作二十六日,月薪只有五千二百元。她指連同與食品廠任職的丈夫合共月入約一萬四千元,但養活一家四口亦捉襟見肘,對於生活上每樣開支都要「計過度過」。

她批評,若最低工資定於二十四元並不合理,根本難以生活,「我一直無諗過攞綜援,諗住一家人有手有腳靠自己,用錢都用得開心啲,但如果人工再低,唔想都要考慮吓攞綜援。」認為爭取最低工資時薪三十三元,才可維持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