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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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同伴排擠青少易再犯案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一項研究發現,三分二再犯案的青少年,會於首次犯案後的九個月內第二度犯案,亦有人於一個月內兩度犯案,短期重犯的原因包括不善管理情緒、免被同輩排擠或因抵受不住物質引誘。研究機構建議青少年做義工及結交益友,以提高他們解決困難及管理情緒等能力,有助防止再犯案。

香港遊樂場協會跟進十二名於○七至○八年間,在東九龍區接受警司警誡令後再犯案的青少年,發現九個月內兩度犯案者佔三分二,年齡集中於十三、四歲,多數是結伴犯案,半數涉傷人。

協會「新境界」社區支援服務計劃助理督導主任鄭美端表示,自○一年起,該計劃每年約接獲四百名警司警誡的個案,重犯率為百分之七,惟近半年多了短期重犯個案。她稱重犯青少年因不懂排解情緒,或為免被排擠而結伴犯案,當情緒波動或抵受不住物質引誘時便會犯事。

倡加強家長身教

鄭指三分二人認識黑社會背景朋友,加上父母未作榜樣,青少年較難從家庭及朋友處獲取正面解難方法,建議加強家長對身教的認識,並為青少年尋找益友加強正面影響,平日可安排生活化的情緒管理訓練活動。

十七歲的阿珊,三年前不堪女同學的言語攻擊及侮辱,衝口而出說要傷害對方家人,校方其後報警,她因恐嚇罪被警司警誡。她坦言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又不懂向師長求助,現已學會凡事顧及後果。同是十七歲的阿然,兩年前在友伴帶領下於超市偷朱古力,被揭發後警司警誡,他稱後悔,已向母親保證不會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