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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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運公司職員偷金塊判囚

【本報訊】二十七歲押運公司男職員黎栢熙,因無力償還十七萬元賭債,遂藉工作點貨之便,於去年十一月十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先後四次盜去屬於滙豐銀行、共值一百零六萬八千元的四塊金,典當套現,昨於荃灣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案件編號:TWCC 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