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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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呃聯康股東12.9億

商人梁惠民涉串謀詐騙上市公司聯康生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及投資者,令聯康以十二億九千萬元高價買入其三間內地公司,梁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廉署指梁不單涉隱瞞自己是三間公司東主的身份,又疑串謀他人偽造會計文件,令三間公司可抬高價出售,他則從中獲利。

六十六歲被告梁惠民,廉署指他相信是聯康的實際大股東,獲准以現金一百萬元及人事擔保五十萬元保釋外出,至五月十二日再提堂,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罪指被告涉於二○○五年八月至○七年七月,與李柏聰和曾凡年串謀詐騙聯康的現有和潛在股東及投資者,不誠實地隱瞞自己是東莞市博康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康健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華生元基因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的真正東主;並偽造三間內地公司的會計文件,使三公司看來財務穩健,擁有較真實價為高的價值,並安排聯康以抬高了的價格購入有關公司,令他自己獲益。

保釋期間獲准離港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涉抬高三間公司價,再售予聯康,聯康則以現金及發行新股支付,部分現金及新股其後轉回給被告。

控方以涉案金額龐大,被告為案件的主腦,反對他在保釋期間可以離開香港。但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出,被告在內地經商十五年,開設酒店及污水處理廠等業務,僱有六千名員工,被告每天都在內地辦公,只會回港度周末,如限制他離境,將嚴重影響其業務,被告上月一日被捕後獲保釋,之後如常穿梭中港,並依時到廉署報到。而被告所有家人包括妻子及四名子女均定居香港。法庭最後批准被告保釋期間可離開香港,但事前要通知廉署。
ESCC 14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