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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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民調:3000萬搞飛龍 市民僅畀1分

港府前後花三千萬元在「飛龍」標誌上以宣傳香港,但有關注團體昨公布調查,顯示「飛龍」標誌不獲市民支持,八成受訪者只給予新「飛龍」標誌一分的最低分數,又認為港府斥資六百多萬元更新標誌不合理,該團體斥港府將公帑用於無謂事項上,有如倒錢落海。立法會議員亦不滿港府花錢在不必要項目,倒不如將錢放於扶貧工作上。

團體「路祭」哀公帑白花

監察政府團體「107動力」近日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約五百名市民,要求市民為新、舊「飛龍」標誌評分,以十分為滿分,結果顯示,約八成即四百人只給予新「飛龍」標誌一分的最低分數,舊「飛龍」標誌有二百三十多人給予一分,反映市民對新「飛龍」標誌更加反感。

團體昨攜帶香燭祭品及舊「飛龍」標誌相片到尖沙咀天星碼頭舉行「路祭」,諷刺港府再次亂花公帑。團體召集人何民傑稱,市民對新標誌彈多過讚,又批評港府○一年時已花數千萬元創造及宣傳舊「飛龍」標誌,現再花六百多萬元「畫蛇添足」,足見政府「無事找事做」。何又批評港府追求浮誇多於解決實質問題,着重搞沒有效益的形象工程,不少民生及社會問題卻置之不理。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稱,「飛龍」標誌認受性低,政府只是浪費納稅人金錢。他又稱,紫荊花及特區區徽已經能夠代表香港,「一個地方根本唔需要咁多標誌!」太多標誌反而令宣傳效果變得模糊,等如無標誌,推出「飛龍」標誌是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