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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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少年之怒

福建南平小學血案發生後,有小學出了道作文題目,叫孩子選擇寫信給兇手或受害小朋友。一名張姓學生寫道︰「我看着那些無辜的小夥伴受到傷害,我就想把你碎屍萬段,還想把你放進攪拌機裏把你攪拌了。」另有名楊姓孩子寫道:「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殺那些貪官……」這幾句話殺氣騰騰,哪裏像出自理應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孩子?難怪輿論擔心,事件反映社會已出現病態價值觀。

印象中,娃娃矢志要殺貪官並非頭一遭。去年黑龍江一位男童,因家中土地被官員強佔,母親上訪反被當作精神病人關押,憤怒地說:「等我長大了,一定會殺了這些當官的!」

少年之怒固然叫人震驚,但他們的老成世故也不得不令人慨嘆。為甚麼少年們要消滅貪官,不選擇法律容許的途徑,例如報警或由傳媒揭發,而非得手刃之而後快呢?看來,與其為孩子的言論吃驚,大人們似乎更應該自我反省,到底自己為下一代提供了怎樣的成長環境?

現在貪官幾乎等同「有辦法」、「叻仔」的代名詞,看看他們一個比一個闊氣、體面,君不見連「性愛日記」曝光的廣西某市煙草局前局長因「為害較小」而被稱為「好幹部」。或許正如內地作家韓寒所言,現在已進入只有好貪官和壞貪官之分的年代。

更重要的是,民眾有冤情可以如何申訴?上訪?說不定嚷着要殺貪官的孩子們,從小耳聞目睹不少有冤無路訴的個案。再說,對貪官深惡痛絕難道不是應有之義?難道非得像廣州小學生那樣,在「我的志願」一欄寫上「貪官」二字?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