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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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插女童下體同志OL候懲

妙齡女文員與在同志網站結識的十五歲女童拍拖,期間女文員帶女童回家探望她所養的狗時,用手指插入對方下體。事後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手機內有一段「不用擔心,不是太深入!」短訊起疑,查問女兒揭發事件。涉案女文員昨在粉嶺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直言性取向非問題所在,重點在於事主未滿十六歲,現准被告保釋至五月十一日待索閱感化等報告才判刑。

二十一歲被告鄧倩衡,案發時任職文員,現無業。被告面容清秀,昨由六、七名親友陪同到庭。控罪指被告○八年十二月三日在其天水圍住所內,非禮事發時僅十五歲女童X。

同志網認識變情侶

案情透露,○八年八月,X在女同性戀者聊天室認識被告,兩人隨即發展為情侶。案發時被告帶X回家,期間在X同意下,用手撫摸X私處,並以手指插入其陰道。X母親去年初檢查X的手機時,發現一段內容為「不用擔心,不是太深入!」的短訊,起疑下追問X揭發事件報警,警員去年底拘捕被告。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於○八年中被巴士撞傷腳,須留家休養一個月,期間在女同性戀者網站認識X,兩人傾談甚歡,X亦關心其傷勢,兩人約會兩三次後成為情侶。

上門探望愛犬出事

案發時X登門探望被告的愛犬,被告出於好奇及衝動始犯案。辯方指被告已停止瀏覽同類網站,對事件亦深感後悔,已向X家人道歉並遠離X。

辯方透露,被告與家人於九○年移居德國,因不適應當地生活而回流,只餘父親在當地任廚師,父親在她十四歲時始回港,期間其母為幫補家計而任兼職保母,故被告一直缺乏親友輔導。

案件編號:FLCC 1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