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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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被揭未受廉署監管

【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捲入貪污疑雲,揭發原來本港收費及非收費電視台均屬廉政公署監管的公共機構,同樣受《防止賄賂條例》約束,惟近年才成立的收費電視台now及香港寬頻,並未納入名單之列,惹來外界質疑監管是否出現漏洞。

廉署資料顯示,現時共有一百一十三個機構納入《防賄條例》的公共機構附表,當中包括大學、公共交通運輸機構、房委會,以至收費及非收費電視台與電台等,但卻不包括now及香港寬頻。

廉署發言人回應指,廉署為執法機構,個別機構應否納入公共機構附表,由政府決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稱,廣播機構被納入《防賄條例》附表,是按其個別情況考慮,該局不時檢討有關附表名單,在進行檢討時,會考慮是否加入或剔除個別機構。

電訊盈科發言人稱,該公司本身已是受廉署監管的公共機構,而now隸屬電訊盈科子公司,同樣受監管;又強調電訊盈科本身亦有嚴謹的企業管治。香港寬頻發言人證實,該公司未有納入受廉署監管的公共機構附表,而他們非常願意跟隨政府的決定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