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母稱子被屈藏K校外抗議

止痛粉誤當「K粉」,慈母抗議為子討公道!曾在將軍澳一中學就讀的十七歲男生,去年在校內被搜出可疑粉末,校方報警調查,以涉嫌藏有懷疑「K粉」將他拘捕,警方被指在無家長陪同下,替該男生錄取口供,令他糊裏糊塗承認藏毒,其後警方證實只是止痛藥粉,母親認為兒子無辜被屈,要求校方解釋及道歉,但遭拒絕,昨日她前往學校外拉橫額抗議要討回公道。

現場為厚德邨天主教鳴遠中學外,昨晨八時許,該男生的姓胡母親由數名友人陪同,在校外舉起橫額,並用廣播器叫口號抗議,要求校方向其子書面道歉及澄清有關懷疑藏毒事件,惟校方未有回應,驚動警方到場了解,全部人於下午一時離去。

胡婦聲稱,去年二月底,校方在兒子銀包搜出疑似「K粉」,校方無通知她到校,便報警將其子拘捕,當她趕抵學校時,兒子疑被誤導已承認指控。她深信兒子不會吸毒,加上警方最後驗出只是止痛藥粉,她懷疑兒子是因無監護人陪同下錄取口供,被「屈」認罪。她曾多次向校方及教育局投訴,盼為兒子澄清,但均無果,令兒子心靈受創,母子曾萌死念。胡稱,兒子事發後已轉到另一間學校就讀。

涉喝罵受驚會推翻口供

天主教鳴遠中學姓周副校長強調,校方只是依照程序處理事件,當日有邀請警區學校聯絡主任參與,並已向教育局詳細交代,亦有向該名學生提供輔導。教育局發言人稱,該局曾兩度收到有關家長投訴,但據調查所得,該校在處理有關學生懷疑藏有毒品事件,程序恰當及符合指引,亦已按要求協助辦理轉學。

警方指出,根據警方指引,警務人員接見十六歲以下人士時,盡量安排其父母或監護人在場,但有關案件中,被捕人已年滿十六歲。而經調查後,案中少年已獲無條件釋放。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警方處理手法雖未有違規,但應顧及該少年可能不清楚本身權利及認罪的後果,故最好仍是由成年人陪同。而即使案件提上法庭,也可能因事主無監護人陪同便認罪,當中恐涉及被喝罵受驚等因素,最終或會推翻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