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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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明告查懋聲開審前禁售股份

亞洲電視股權糾紛的訴訟昨在高院內庭聆訊,高院排期四月八日正式審理這宗影響到上海地產商人王征能否順利入股亞視的官司,並發出臨時禁制令,阻止查懋聲等被告在案件開審前向第三者出售亞視股份。基於這場官司可能導致被告因未能依時向第三者出售亞視股份而蒙受巨額損失,法官下令蔡衍明一方在七日內向法庭交出合共二千五百萬元的保證金。

高院於三月十一日在原告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原告)單方面提出申請的情況下,批出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查懋聲等被告向第三者出售亞視股份及發行兌換價低於二點四七元的可換股債券,並下令原告在三月十八日前向法庭交出五百萬元保證金。

高院開庭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延長昨日到期的臨時禁制令,並定下正式開審的日期。雙方都派大律師向法官陳詞。原告的大律師Charles Manzoni建議將在三月二十九日或四月十九日開審案件,並要求將臨時禁制令延長至案件有判決為止。

臨時禁制令延長至開審日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林雲浩指,案件在三月二十九日開審會來得太急,被告未必有足夠時間準備,但如果留待四月十九日開審又太遲。林雲浩更向法官展示一份涉及一宗出售亞視股份的協議副本指,由於該宗交易有附帶條件,被告在時間上要承受壓力。

法官休庭一會後表示,案件愈快解決愈好,但同時要給予雙方足夠的準備時間,故下令案件於四月八日開審,被告一方要在三月二十五日前將證據存入法庭,原告要在四月一日前提出回應,臨時禁制令延長至開審當日。

被告律師要求提高保證金

在決定審期後,林雲浩指訴訟可能令被告未能完成上述交易蒙受巨額損失,被告稍後會提供證據,但根據蔡衍明與查懋聲於去年有份簽署的入股亞視意向書作標準,原告向法庭交出的保證金應提高至三千萬元至五千萬元。

Charles Manzoni則表示,訴訟只是令上述交易延遲,被告的唯一損失只是利息,案件已定於在交易完成前審訊,法庭可留待開審當日情況較明朗時才決定是否提高保證金額。

法官指出,如果原告被判敗訴,被告可追討訴訟帶來的損失,原告只是一間資金不多的海外公司,法庭早前因掌握的資料不多,才將保證金定為五百萬元,昨聽過雙方陳詞後,發現保證金不足,但蔡衍明與查懋聲簽署的入股亞視意向書不能作準,於是將保證金提高至二千五百萬元,原告要依舊在三月十八日前先交出五百萬元保證金,再在三月二十三日前交出餘下的保證金。

案件編號:HCA 3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