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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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吟大地:「陽光」法案又被潑了暴雨

今年北京兩會最多代表提的提案是甚麼?還是有關官員申報財產的「陽光」法案,這個法案還獲得三個冠軍:一、重複提出的次數最多和年期最長。有代表說,二十年前就提出;有代表連續提案五次。二、這是最周全的提案,因為長期提、連續提,已經把所有細節都考慮到,所有漏洞也都堵塞了。三、被決策層打回頭次數最多,最為久拖不決的提案。

公布官員子女財產

今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在「陽光」下執法,有媒體以為這個法案今年可能會有個眉目,但是,三月十二日,中國監察部部長馬(馬文)說,今年中國還是不能出台官員財產申報的強制措施。這次不但是給滿腔熱情反腐倡廉的代表澆了一頭涼水,簡直就是被潑了暴雨。大家都不明白,這個在全世界都通行的廉政措施,為何在中國舉步艱難?為何在實行私有制的資本主義社會可以實行,反而在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遭頑強抵制?

事實上,部分代表的提案很寬容。內地報道說,山東的人大代表王全傑提出,可以讓官員在財產申報上享受緩衝期,給他們一段從容時間處理財產,然後再公布。同時,對新老官員實行「先易後難」的區別政策,就是新提拔的官員先公布,老官員可以往後推一推。有的還說,先不要追究官員財產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起碼要先走出第一步。總之,陽光法案推出一定要有具體時間表,讓民眾有個盼頭,讓貪官有所忌憚。負責任的政府不能「明日復明日」。

據筆者觀察,一些退居二線的官員,也就是權力沒有那麼大、以權謀私的機會少一些的官員,也相當積極推陽光法案。全國政協副主席李金華與網友進行線上交流,他在談到「打造中國特色的財產公布陽光法」的問題時承認,從現在揭露的很多案件都可以看出來,很多腐敗問題都是通過子女、通過親屬反映出來的。

網民指出,官員子女的非法財產來源主要有兩種途徑,其一,是腐敗官員將自己的非法所得轉到子女的名下;其二,財產確實是官員子女的勞動所得,但他們是憑藉官員的政治地位和權力資源獲得的,因而也是非法所得。因此,公布官員子女的財產是相當有必要的。顯然,也要公布官員子女財產,是目前推行陽光法案受阻的一個重要原因。

領導人可帶頭申報

據筆者了解,另一個困難點是「申報擴大化」,有人提出所有公務員都要申報。其實,申報是針對高官,這種打擊一大片的手法其實是保護一小撮。

筆者認為,中國要突破申報難關,可以先實行「自動申報」制度,由領導人先申報。相信,只要有人帶頭,清者自清,並造成社會壓力,那些不敢跟隨的就是「心裏有鬼」。

古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