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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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互委會貼錢做義工

本港現時約有二百萬名市民居住公屋,約有三千多個公屋大廈互助委員會,互委會一般由大廈居民自發組成,以發揮聯繫及互助精神。不過,政府現時每季只資助互委會一千元,不足以應付日常開支,令不少互委會成員需自掏腰包做義工,維持互委會運作。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對互委會支援不足,令互委會難以擔當促進社會和諧的角色。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政府現時每季只資助互委會一千元,根本不足以支付水費、電費、差餉及日常運作等開支,互委會經常需要透過募捐籌募經費,但部分公屋居民為長者或領取綜援人士,籌款有一定困難。他又指,互委會一般只用居民棄置的舊家具及冷氣機,成員更需墊支活動費成為「出錢又出力的義工」,批評政府聲稱互委會是官民溝通的重要橋樑,但對基層居民互助組織卻支援不足,忽視互委會需要,完全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促明確列為非牟利組織

葵青區議會副主席麥美娟表示,區內虐兒、虐老、虐偶個案均是全港首三位,政府一邊說希望提升鄰里角色,令鄰舍間守望相助,但民政事務處在協助居民成立互委會後,便沒有進一步跟進,亦沒有定期出席會議了解互委會需要。

八十多歲的贊叔居於葵盛西邨,擔任互委會主席二十年,他表示︰「互委會會組織巡邏隊,探訪大廈嘅獨居長者,但每季都透支一千二百多元,連買文具都要自己畀錢,啲後生見到都唔肯做。」居於大窩口邨的何啟華已經擔任互委會主席十五年,會內每月電費、電話費需要八百多元,每季只有一千元資助根本不夠,委員經常要自資購買用品甚至裝修,即使想舉辦活動或發生事故時協助居民也不可以。

王國興表示,去年十二月已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提出增加對互委會的支援及作出檢討,但至今仍未獲回覆。他希望政府可明確將互委會列為非牟利組織,增加對互委會的資助至每月一千元,並提供基本裝修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