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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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抹手液搶火少女燒傷

【本報訊】西灣河發生離奇火警傷人意外;昨晚八時許,聖十字徑協青社一名十八歲姓劉少女,聲稱使用含酒精的清潔液搓抹雙手後,旁邊一名友人點火,疑劉女手上高濃度酒精仍未揮發導致搶火,劉女手部起火,火舌並蔓延至其衣服,頓成火人。友人見狀大驚,隨即替其拍熄身上火燄,手及背部受傷,救護員接報到場替其包紮,證實其百分之五皮膚二級燒傷,立刻將其送院治療。

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表示,酒精濃度三至四成便會燃燒,但用手搓抹時酒精應已揮發,絕難會引致搶火,除非整樽抹手液倒瀉,或者一邊抹手,一邊點火才會導致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