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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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賣藥擬追究藥廠

【本報訊】藥廠違規賣藥的情況惹人關注。據了解,衞生署諮詢廉政公署今次事件的處理。該署副署長譚麗芬昨日表示,署方正調查事件,並指涉及藥廠屬觸犯法例,已要求藥廠停止向病人直接賣藥。

譚麗芬指出,署方要經過徹底調查,才決定是否追究藥廠法律責任,當局日後會加強對病人及前線醫護人員的宣傳教育,避免他們在不知情下誤墮法網。

衞生署早前揭發有三間藥廠,直接向病人出售包括治療腎衰竭、肝炎等共八種醫生處方藥物。此違規賣藥情況已達六年,有關藥廠經醫護人員介紹,先後向十四間公立醫院及四間私家醫院,向病人直接賣藥。其中有病人直接向藥廠訂購藥物,藥廠再安排分銷商向病人送藥,分銷商向病人收取醫生處方及費用,再將處方藥物送到持牌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