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3/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玩火男童未過危險期

【本報訊】港島石澳村疑玩火燒傷的三歲男童李永樂,其身體四成皮膚燒傷,十隻手指幾乎要切除,幸初步手術成功,手指得保,惟情況仍然危殆,尚未度過危險期。

昨日樂仔父母在醫院守候,夫婦為兒子傷勢極為憂傷,直至昨午獲知樂仔情況較為好轉,並已漸清醒,夫婦才稍放心。李母指,樂仔燒傷面、胸、腹、雙手及大腿,雙手血管及神經受損,幸前晚全身麻醉進行的初步手術成功,保住十隻手指毋須切除,暫時未知是否會影響日後活動能力。

李母表示,一家八口擠住百多呎石屋,並無申請綜援,她於四十日前持單程證來港,本來找到酒樓雜工,但事發後已辭職照顧兒子,而丈夫從事三行工作,收入微薄,負擔極為吃力。至於家園燒毀後,他們暫住親戚家,但對未來生活感徬徨。至於樂仔祖父表示,希望社署能幫助申請公屋,更對孫兒燒傷感到內疚,徹晚難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