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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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帶語林:再世輪迴的積極意義

一個人兩度被判終身監禁,即是要過多少年牢獄生涯?理論上當然是前世孽今世還,囚了這一世,尚有下一世,可惜再世輪迴論應該不獲法庭接納,那位連殺兩人的變態賤男來來去去就是坐一世監而已,便宜了。

咦,要是奉行轉世靈童的西藏喇嘛犯了相同罪行,被判兩世監是不是真的就要受盡前世今生的牢獄之災?雖然佛門喇嘛通常慈悲為懷,殺人放火為非作歹的機會微乎其微,但始終不排除樹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兒的可能性,看來有必要研究研究,或者乾脆一如達賴所言,靈童放棄轉世。

變態賤男實在變態,先後劫殺兩名弱質女子不特止,還要非禮屍體,然後嫖妓洩慾。據說盜亦有道,在囚人士不乏衞道豪俠,儆惡懲奸此其時矣。

不過話又得說回來,一件污時兩件穢,連環謀殺犯反正終其一生無望出獄,假如把心一橫將監獄變成煉獄,屠殺成癮殺殺殺殺殺,無人奈得他何,大不了裁定N次終身監禁。一念及此,懲教人員也許有必要安排單獨囚禁。

撇開迷信不談,再世輪迴若然真有其事,實在是一種相當不錯的投胎制度,記憶體未被清洗方便博學多聞。一出世已然懂得兩文三語,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知,省下了不少寒窗苦讀的寶貴光陰。要是投胎在貧困家庭,三歲即能投身職場賺錢養家,多好。

再世輪迴一旦得到證實,還有一項教化世人的積極意義:不要喪盡天良冷血殺人啊,否則下世仍然是監躉!

林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