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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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炸曾蔭權間屋」無業青年惹官非

二十四歲無業青年聲稱與圖書館職員爭執後,為求洩憤於網上發放題材猥褻及令人厭惡的留言,包括以「粗框眼鏡色魔」自居,聲言非禮「感覺真係爽」,又查詢何處強姦女學生「無咁易畀人捉」,以及「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等。無業漢被控四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昨在屯門法院認罪,還押至本月二十四日待索取精神及心理醫生等報告始判刑。

控方案情指,被告陳永良於去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時零六分至五十九分,化名「活著多好」登入「高登討論區」,先後以「係(喺)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比(畀)人捉?」、「我爛命一條,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要咩材料?」及「我就係粗框眼鏡色魔,非禮女個感覺真係爽」為題,引發討論。

稱與圖書館職員爭執洩憤

有關題目在網上引起廣泛討論,由於該些題材性質猥褻及有違公德,警方接手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在警方警誡下承認張貼有關題目到討論區。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在連鎖咖啡店任職,至二○○八年十一月因患上抑鬱症而辭職,至今仍然無業,被告因患抑鬱症而有自殺傾向,現時仍需到青山醫院接受醫療。

辯方又稱,被告於案發時到圖書館排隊輪候使用電腦,期間有職員見他「企得太埋」,大聲向他叫道:「唔使行咁埋啊!大佬!」被告為此耿耿於懷。當輪到被告用電腦時,被告為發洩情緒及一時貪玩,才在討論區發放涉案四段留言,而網民看見該些留言後不單沒有加入討論,反而關心被告是否不開心。

裁判官聽畢求情後表示,該四段留言與被告跟圖書館職員爭拗並無關係,並斥責被告留言涉及強姦、殺人及刑事毀壞等行為,內容令人厭惡,無論任何場合都不適合發出有關言論。

案件編號:TMCC 7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