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強積金不足保障退休

全港大部分打工仔與僱主每月均有供強積金,不過,計劃推出近十年,打工仔的強積金所得仍極低,如以每年投資百分之五回報推算打工仔六十五歲退休所得,低薪打工仔只能取得十六萬九千元;即使月入一萬元以上的打工仔,亦只能取得約七十八萬元收益,遠遠不能安穩退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表示,積金局今年內會檢討是否需要放寬僱員及僱主供款一千元的上限。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昨批評,目前的退休保障如「生蟲拐杖」般不可靠,促港府推出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令市民老有所依。

根據港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數字,一名月入五千元以下的僱員,平均每月能獲得約一百五十元的強積金僱主供款,若該僱員由二十九歲工作至六十五歲退休,其強積金累算權益僅得十六萬九千元。即使月入超過一萬元,假設僱員由二○○○年開始供強積金,投資組合平均有百分之五回報推算,一名四十五歲、月入一萬元的僱員到退休時,可取回約七十八萬元累算權益。

陳家強指可領綜援

而一名現年三十九歲、月入超過五千元的僱員,如自二○○○年起每月供款一千六百三十五元,即強積金供款及投資期長約三十六年,六十五歲退休時亦只能獲得一百八十六萬五千元。葉偉明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可與遣散費對沖,若遇上僱主拖欠供款,打工仔退休後可能變成一無所有,打工仔退休如要靠強積金,好比靠「生蟲拐杖」一樣,要求政府再研究推出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陳家強表示,強積金只是退休保障的其中一環,政府鼓勵儲蓄,有困難的市民亦可申請綜援,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另外,積金局的資料顯示○五年以來,該局每年向違例僱主提出的檢控均逾四百多宗,○八/○九年度更有五百七十七宗檢控個案。較之前一個年度上升兩成二,當中五百零八宗被定罪,平均每宗案件罰款二千多元,最高一次僅罰款二萬七千元,最低更只有二百元。今年初,當局檢控一名欠供款一年的僱主,有關人士被判十二項控罪成立,罰款二十五萬八千元。

另外,積金局於○八/○九年度,為被拖欠供款的僱員向法庭提出一千零二十多宗申索個案,當中九成九能成功申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指,積金局已增撥資源及人手以加強執法,當局亦已成立專責小組,加強情報搜集以監察違規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