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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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內衣褲自瀆中年漢囚42月

已婚五十八歲倉務員疑迷戀已婚女鄰居,半個月內七度以自家門匙成功進入對方家居,偷走對方未洗的胸圍內褲自瀆,經審訊後,被告昨於區院被裁定七項爆竊罪成,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有預謀地先敲鄰家門才入內偷竊,猶幸未有進一步侵犯女鄰居,裁定他判囚三年半,期間須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被告一方求情時透露,案發後已妻離子散。

被告張錦明,五十八歲,被控去年三月至四月六日間,七度非法進入葵涌大窩口邨事主楊氏夫婦的單位。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妻結婚逾廿年,並育有一名十八歲兒子,惟本案曝光後,其妻知悉內情後決意與被告離婚,兒子亦會隨母親生活,故本案除令被告惹上官非,亦令他妻離子散。

酒後發現可開鄰家門

法官判刑指,被告於一次酒後無意發現自己家的門匙可開啟事主家的大門,加上迷戀楊妻,他深知事主一家離家時段,遂先敲門後以鎖匙入內,是有計劃犯案,且半個月間七度進入鄰家,猶幸被告僅盜取楊妻內衣褲,未有進一步侵犯對方,事後又丟棄褻衣,相信事件對楊家未有構成心理陰影。法官又指事主一家與被告仍是鄰居,故希望房署就事件作出適當安排。

法官裁決時指辯方雖力陳被告是在非自願下向警方招認,但考慮其心理醫生報告及他被當場揭發後,拔足狂跑的行為,相信被告並非智障人士,亦認為他作供時態度迴避,相信他只圖利用較低的語文表達能力以求脫罪,故裁定他七罪成立。

房屋署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又指公屋大門及門鎖均由房署提供,住戶亦可以自行更換門鎖。發言人強調,任何型號的門鎖也有機會重複匙膽,而為了減低門鎖匙膽重複的機會,房署○二年開始實施新規定,要求門鎖供應商必須提供超過二千個門鎖組合。

案件編號:DCCC 5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