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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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宅壽星女童入住臨時居所

【本報訊】九歲壽星女獨留在家「惹火」事件,由於旺角海富苑海韻閣現場嚴重焚毀,姓陳女童與姓高(三十六歲)母親,昨日獲房屋署安排臨時居所,不致無家可歸。

至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出席一個青年論壇後表示,獨留兒童在家後果嚴重,今次未有發生傷亡實屬不幸中之大幸,否則不單兒童心理受影響,亦會波及鄰居。他呼籲家長勿獨留兒童在家,重申最高刑罰可監禁十年,提醒有需要家長可使用社署的暫託服務。

該宗火警是由於陳女父母因婚變分居,雙方形同陌路人,上周四(四日)陳女生日,父母疑因「冷戰」避而不見,導致陳女呆等至深夜,在獨對生日蛋糕時,只好燃點蠟燭為自己慶祝,卻不慎打翻蠟燭燒着被鋪,身陷火海,幸獲保安員救出,陳女父母因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