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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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會副主席稱遭冒簽租單

本報昨日揭發新界鄉議局副主席兼離島區議會主席林偉強,涉嫌侵吞近十萬元區議員租金津貼遭廉政公署調查。事件中的關鍵人物、被指代表坪洲鄉事委員會簽發租單的鄉委會副主席黃開榆,昨日強烈否認簽署過有關租單,直指有人偽冒其簽名,並指林租用涉案辦事處前未獲鄉委會同意,今日會向警方報案。林偉強對黃的說法表示「奇怪」,強調「謠言止於智者」。

根據林偉強向離島區議會秘書處提交的資料,黃開榆由○三至○七年間每月向林簽發二千元的租單。不過,黃開榆昨日在肇事的坪洲鄉委會辦事處接受本報訪問時,強烈否認簽過有關租單,直指有人偽冒簽名;又強調事發期間他只擔任鄉委會執委,租單上的鄉委會蓋章,一直由身兼鄉委會主席的林偉強及當時的鄉委會秘書陳衞強管有,他根本無權亦無法簽發租單。

不知曾租辦事處

黃開榆又稱,不知林偉強曾租用鄉委會辦事處作為區議員辦事處,林亦從未在鄉委會會議提出有關要求,直至去年底廉署接觸他,他才首次見到該批以其名義簽發的租單。

陳衞強接受本報查詢時,則指據他了解租單是由黃開榆簽發,但並非由他直接經手,沒有親眼見證黃簽名。他在○七年底因為想轉換環境而離職,離開前將所有帳目和會議紀錄交予林偉強,不清楚後來為何會遺失。

本報昨日致電事件另一關鍵人物、在○三至○七年擔任鄉委會財政的李極查詢事件。李極自言「年紀大,好多嘢唔記得」,之後便匆匆掛斷電話。

林偉強感「奇怪」

林偉強接受電視台及電台訪問時,對黃開榆否認簽過租單表示「奇怪」,強調「謠言止於智者」,自己也想事件「水落石出」。他其後接受本報查詢時否認管有鄉事會蓋章,並重申整體事件是「有人衝擊鄉委會,無中生有」。

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稱,報道曝光後未能聯絡林偉強,認為若指控林的罪名成立,難免會影響明年的鄉議局改選,但強調一切須依法辦事,他亦已提醒各區議會當然議員小心處理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