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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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委會物業無契約 佔用官地可出租

【本報訊】今次坪洲鄉事委員會帳目不清事件,除凸顯鄉委會內部帳目混亂外,亦揭發鄉委會享盡多重福利。鄉委會物業坐落於官地,卻處於「無王管」狀態,鄉委會可任意出租地方牟利,但毋須向當局提交收支帳目。該會每月還獲發資助金,並獲政府代為繳交差餉及地租,村代表今年四月起每人每季更獲發二千元津貼。

坪洲鄉事委員會物業及毗鄰天后宮古廟已被政府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物,由於歷史因素,物業坐落官地上但無契約規範,與其他鄉事委員會需繳交象徵式一元月租及不得由政府代為繳交差餉及地租有所不同,坪洲鄉事會收取租金,卻獲離島民政處代繳差餉及地租。民政處解釋,林偉強是區議員及鄉委會主席雙重身份,故容許鄉委會分租地方予林偉強作區議員辦事處,並由民政處代繳差餉及地租。

政府規管鄉委會帳目存有漏洞,鄉委會可獲當區民政事務處發放每月萬多元資助金,並定期向民政事務處提交開支帳目,當中必須顯示資助金額、用途及結餘,但毋須申報鄉委會其他收入,例如區議員租金津貼。坪洲鄉委會有定期向離島民政事務處提交資助金開支帳目,但有關林偉強每月向區議會申領的二千元租金津貼,則從沒有在帳目內列出,離島民政處及區議會亦沒有理會,帳目混亂經已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