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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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天豬看天下:政改之爭

昨日我寫香港無法行政主導,當權者就不可能有效行使政權,而曾蔭權現在所做的,與行政主導可謂背道而馳,看他在立法會被人掟蕉,事後連吭也不敢吭一聲,大家就應該醒覺。其實還有很多例子,例如曾蔭權在政改爭拗中的態度。

香港的政制發展本來是可以在香港層面自行處理的:經過諮詢程序,港府分析數據,然後馬上敲定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表決,乾脆利落。曾蔭權不是說過要終極解決政改問題的嗎?為何現在又拖泥帶水,把中央都拖落水,說甚麼夾縫中做人,要向中央、向港人負責,永遠難做人?

曾蔭權身為特區的行政首長,根據《基本法》的行政主導原則,他絕對有足夠權力拍板香港的政制發展去向。曾蔭權可以堅定的聲音宣布:「我已經參考過諮詢期間收集回來的民意數據,經過詳細分析,我認為以下這個方案最能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同時亦會得到中央批准,所以,我決定……」當然,曾蔭權的決定,不需要完全與民意脗合,他只要一份自信,相信他擁有這樣的權力,他的決定就是權威,判斷了,就可以落刀;就算方案到最後未能通過,又有甚麼大不了,就由投反對票的反對派來收拾殘局好了!

如果立法會內的反對派群起攻擊,曾蔭權更應挺身擋住反對聲音。他大可理直氣壯地在政府總部對住電視鏡頭說:「我不同意你們的講法,你們所提的方案對香港弊大於利,所以政府不作採納。」說畢離開,一錘定音,這才是真正領袖應該做的!何須拖拖拉拉,說甚麼已經做了自己的工作,自己夜晚瞓得着覺?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