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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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助理非禮女童案續審

【本報訊】私人屋苑會所男助理涉在會所非禮女童,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非禮罪表證成立,案件今續審,被告或出庭自辯。二十歲被告謝沛泉,被控去年七月八日於荃灣爵悅庭住客會所內,非禮一名尚欠一個月才滿九歲的女事主,被告現已離職。

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當日上門探訪舅父,下午則跟舅父和表弟到會所玩,她坐在泳池旁看他們游水,被告指她無買票不可入泳池範圍。被告後來帶她到會所的迷你影院,要她躺在梳化上,並問可否「攬攬錫錫」,她雖拒絕,但被告仍躺在她身旁,攬着和吻了她額頭一下。

控方指事主母親到會所後,發現事主坐在大廳梳化上哭泣,查問下揭發事件。由於當時正值豬流感爆發,該會所內的職員均要戴上口罩,故辯方直指事主當時是認錯人。 案件編號:FLCC 36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