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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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用亡妻身份證候判

【本報訊】無業漢聲稱憶念亡妻加上投資雷曼債券失利,備受壓力下經常穿着妻子衣服及帶着亡妻身份證逛街,並打扮成亡妻模樣,留長髮與紋眉,希望兩人能融為一體。惟期間他涉持亡妻身份證以女裝打扮進入健身中心,因而被控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二裁決。

五十一歲被告劉兆華,被控在去年十月三十日於尖沙咀喜來登酒店的舒適堡健身中心內,無合理辯解下使用亡妻梁麗芳的身份證。

調高聲線遭警勸戒

警員黎錦耀當日在現場附近的中間道截獲被告,當時被告留有長曲頭髮,穿着鮮紫色上衣、黑色長褲、女裝涼鞋,手持粉紅色手袋及戴上紫色眼鏡。黎指被告當時調高聲音與他說話,於是他勸道:「你用番男人聲啦,因為都幾難聽!」黎之後在被告手袋內發現一張屬於梁麗芳的身份證及健身中心會員卡,警誡下被告承認使用該卡到健身中心跑步。

被告辯稱自己在九三年十月結婚,妻子在○七年十二月因腦中風過世,自此他常望着亡妻婚紗照睹物思人。後來他因投資雷曼債券而損失慘重,承受更大壓力,希望有人分憂。

被告續指,在妻子離世後半年,他開始穿着對方衣服,望能與亡妻融為一體,藉此忘掉傷痛,惟他堅稱當日沒有到過涉案健身中心。

案件編號:KCCC 56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