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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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虎年花市

虎年初一,春暖花開,都說一年之計在於春,特別是對花販們來說,今年情人節撞正年初一,令他們變相做少一日生意。於是有花販變招應對,以壽命較長的蝴蝶蘭代替情人節慣用的玫瑰,讓收花的女士們「甜足三個月」。所謂窮則變,變則通,通則財源滾滾來,正是香港人逆境向上精神的最佳演繹。

之不過,花販們想變通求存,政府部門似乎沒有一顆予民便利的心。據報道,油麻地一間花店因舖位面積有限,將部分鮮花臨時擺放於店外的貨車上,卻被食環署人員指控非法擺賣及阻街,充公全車近十萬元鮮花,氣得花店老闆到食環署辦公大樓天台企跳自殺疾呼「食環署逼死我」!另一方面,有馬鞍山市民投訴,因為區內欠缺正式花市,每年皆有無牌小販佔據行人隧道擺賣年花,對居民出入造成不便,區內人士曾多次向食環署投訴,惟對方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跟進。

花販進入一年內最重要的搏殺期,即使臨時佔據公眾地方,只要不是太過分,市民都可以諒解,花販與市民的利益看似衝突,實則不然。只要有關部門多行一步,事先與花販溝通,改善安排,對違規行為採取勸喻、警告等溫和執法,實可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化戾氣為祥和。

農曆新年,是香港人珍而重之的傳統節日,市民希望一家大小逛逛花市,花販希望努力拚搏做好生意,讓香港人過上一個喜氣洋洋的春節。如果連這麼簡單的願望也無法實現,我們還要政府來做甚麼?還要高官們來做甚麼?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