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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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志「鴨嘴獸」又涉勒索性伴

【本報訊】在同志圈中有「鴨嘴獸」之稱的無業漢,因勒索男教師罪成判囚三年,他出獄後,又涉嫌在互聯網站設下桃色陷阱,與初相識的二十八歲男子發展親密關係,完事後即帶對方到商場「屈買嘢」,男事主不甘被屈提出「分手」,無業漢竟藉詞自己「未夠秤」,要脅報警及公開兩人性關係,男事主受驚下無奈繼續陪伴購物及付款,直至晚上與友人商議後決定報警。

涉案被告盧敏南(二十四歲),昨在區院否認兩項勒索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勒索男事主X支付八千多元以購買化妝品、電鬚刨及皮鞋。

任職市場調查的X昨供稱,當日下午二時半,他上網與被告聊天,其後相約在被告大角咀寓所見面肛交,事後被告親手替X戴上相贈的白金戒指,並要求X做其男友。兩人接着到奧海城購物。被告先購買化妝品,X為了回禮自願替他付款近一千二百元。其後被告再往買恤衫、西褲及皮帶共一千二百五十九元,並要求X付款。X大感「被屈」,故提出「做番普通朋友」。

「陪我買嘢畀錢就唔報警」

被告聽罷稱:「其實我唔夠二十一歲,你同我搞完嘢之後走咗其實好大鑊!若你聽話陪我買嘢畀錢,咁我就唔報警!」更自爆真名為「盧敏南」,曾試過同樣藉口「屈」性伴侶付款購物。X只好陪伴被告再買了四千多元護膚品、藍莓素等物品,又購買二千八百元的電鬚刨。離開時,被告「睇中」X所穿皮鞋,故兩人即往買鞋。

X回家上網查證被告身份,並與友人傾訴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