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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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坪360救援車事故須通報

【本報訊】昂坪360去年十一月發生罕見的救援纜車撞塔架事故,事後未有即時向機電工程署報告,結果被該署發信警告。機電署檢討纜車事故的通報機制後,訂明纜車控制員必須就救援車事故通報該署,否則需負上法例責任。昂坪360一部救援車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纜車救援演練期間碰撞塔架受損,竟在事發兩日後才通知機電署,違反《架空纜車(操作及保養)規例》。根據有關的通報機制,昂坪360須於三十分鐘內,向機電署口頭通報規例指定的事故,並於二十四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