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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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香齋:死不如生

翻開報紙,跳樓新聞觸目滿眼都是,母親於商場先扔女下樓再自殺;青年情海翻波箍煲不成,當着女友眼前一躍而下身亡;日前發生的一起墮樓事件,更把無辜途人帶進黃泉去,冤枉極了。

去年曾經有消防員為了救一名企跳女子,不惜施以手刀批(月爭)制止,也是情有可原;廣州民工於橋上企跳,有位長者看得不耐煩,見橋底下沒途人,索性幫一把,一二三將他推下去就是,如今看來,亦是其情可憫。

愚見以為,閒人動輒跳樓自殺,不是加高欄杆就可解決,當局不妨稍為宣揚一點迷信,讓廣大有志自殺人士認清楚,別以為一死了之喔,據說自殺死後的亡靈不得往生極樂,中陰身彌留徘徊不去,並會不斷重複自殺那個動作。

這個當然,將心比心,閻王殿衙門上下那刻原本正要洗手下班,聯袂到孟婆Bar來兩Round Happy Hour,誰知突然撞入一個冒失鬼,不止打亂了閻王的生死Excel檔,還有勞眾鬼差媽聲四起開OT重新編排,怎能不治他一個「阻差辦公罪」?

試想想,即使閻王收到喊苦喊忽的親友燒下來的求情信,得知眼前那個曾幾何時是孝順仔女,肯格外開恩輕判一年,每小時重演一次,以此計算,即是一天跳二十四次,一年下來可要肝腦塗地八千多遍!要留意,這只是陽間曆法,本欄沒到過陰間旅遊,不知上面一日會否是下面幾千年。那可真夠好受吶!所以各位好媽媽、帥哥哥,敬請剪存這篇小文,當氣上心頭覺得生不如死時,從錢包掏出來讀一遍,自會明白甚麼叫「死不如生」。

白廣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