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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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機毀鐵屋案押後審

【本報訊】婦人自稱因未能成功收回出租土地,遂指示另一男子涉嫌非法以推土機拆毀該土地上租客的鐵皮屋及樹木,兩人事後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由於辯方日前指女被告事前已取得地政總署批准,故她有合理理由才動工拆屋,故裁判官決定將案押後至四月十九日再訊,以待控方向地政總署查詢是否屬實,兩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女被告黃瑞清(五十七歲)及男被告關炳良(五十五歲),被控在○八年四月十五日於上水坑頭邨,非法損壞屬於事主邱水深(譯音)的兩間鐵皮屋及七十四棵樹木。辯方昨日亦透露,男被告在案發時曾請公證行人員到場監看,並拍下有關過程,故促請控方撤銷控罪。

案件編號:FLCC 3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