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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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廣州放盤 冇咗層樓

內地樓價高漲,九十年代在內地置業的港人出現賣樓熱,有騙徒乘機開設地產代理專門「騙樓」。一名在廣州置業的港人因無暇辦理賣樓手續,授權地產代理處理,懷疑有人找假買家先落大訂誘港人簽合同,當完成物業轉名手續後,先取走新房產證,再抵押給另一人,該港人失去業權,原賣八十二萬元的單位僅取得二十五萬元大訂,欲哭無淚。當地警方相信有二十二名業主墮入「騙樓」陷阱,涉款逾千萬元。

被呃去物業的鄧女士年約四十歲,九七年她與姓羅丈夫以五十萬元在廣州海珠區宏宇廣場買了一個八百餘平方呎的單位,支付三成首期,之後每月供款四千餘元,至去年才供完,並將單位出售,委託一間有信譽的地產代理公司放盤,當時該單位市價約八十萬元。

不久,有另一間地產代理公司致電鄧,聲稱有一名買家可以出價八十二萬元,鄧查詢該公司背景後,證實有工商執照及物業代理執照,於是轉為委託該公司放盤。至去年十一月,鄧委託胞姊及一名地產代理與一名自稱姓曾的買家簽署買賣合同,同時收取二十五萬元大訂,又交出房產證(樓契)、鄧女士身份證副本及授權書,讓地產代理全權處理,三方後來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業主轉名登記,但要等數個工作天才能完成核實。按程序,買家領取新房產證後,要在今年一月五日前支付五十七萬元尾數給鄧女士,而鄧女士的舊房產證同時失效。

變相賤賣單位勁蝕57萬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後,鄧女士仍未接到收款通知,於是向房管局查詢,赫然發現姓曾買家已領走新的房產證,並將之以四十四萬元抵押給一名姓陳的男子,陳稱對之前的物業交易不知情,與他無關。換句話說,鄧女士已失去業權,且只以二十五萬元「賤賣」了值八十二萬元的單位。她懷疑受騙多方追討無果,無奈之下惟有向香港工聯會駐廣州辦事處求助及諮詢法律意見。

22業主中招涉款逾千萬

今年一月十二日,鄧女士到公安局報警,發現有多名苦主的遭遇和她一樣。據悉,目前有二十二名業主懷疑被黑心地產代理以同一手法騙走物業,涉及金額逾一千萬元,相信有更多業主會陸續報案,當地警方不排除涉及經濟詐騙,經已監控涉案的地產代理。

據初步調查顯示,姓曾的所謂買家與地產代理、姓陳債權人相識,懷疑有人利用內地二手物業交易的漏洞及監管不嚴,先找假買家以高價引誘業主,當買賣雙方簽妥合同及到房管局辦理轉名手續後,若買家需向銀行做樓按,其新房產證會直接交到銀行做抵押,但警方懷疑有人利用辦證程序上的漏洞,直接領取房產證,再抵押給姓陳男子,拿走押金便逃之夭夭,令苦主無法向姓陳男子追究。消息稱,內地警方為免問題再惡化,以及需時調查,現已凍結所有涉案物業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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