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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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會考二合一 一試定生死

本港的舊中學制度源於殖民地時期,故跟隨英國教育制度,採取三年初中、兩年高中、兩年預科及三年大學的「三二二三學制」,其後鑑於舊制下僅三分之一學生能升讀中六,政府遂於二○○四年提出「三三四」學制,讓所有學生均可讀三年制高中,把舊制的中五會考及中七高級程度會考合二為一,改名「中學文憑試」,學生需在就讀中六時應考。

「三三四」的另一特點是在各科實施校本評核,意指在學校進行,由授課教師負責評核活動分數,如口頭報告、製作學習歷程檔案、專題報告和實驗等,約佔公開試總成績分數一成五至三成,而二○一二年首屆中學文憑試共二十四個科目,其中已有八科會推行校本評核,其他科目亦逐步實施。校本評核原意是彌補公開筆試「一試定生死」的不足,考核學生分析、組織及文字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