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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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舊樓維修牽動分工平衡

馬頭圍道舊唐樓整幢倒塌事件,特區政府由危機應對轉入善後防患階段,屋宇署緊急成立的四十個巡查小組,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勘測全港四千幢高齡唐樓的限時任務。這是專業官員技術層面的操作,至於作為政治官員的問責局長,當然要善於化危為機,把千夫所指轉為一力承擔責任,突出個人的為官形象。

發展局局長林鄭上周在立法會就塌樓事件的休會辯論中傾情演出,聲淚俱下爆內幕,在事發當晚凌晨向煲呔曾發出電郵,願意承擔統籌舊樓維修的責任。事涉發展局管轄範疇,林鄭自揭向煲呔曾請纓,表面上理所當然,背後卻牽動官場的潛規則,頗有些議論之聲。

林鄭自認對舊樓失修責無旁貸,但責任只應由她一人扛嗎?先看政策局對樓宇維修的分工:發展局負責巡查、監督等專業事項,對那些已有業主立案法團的私人樓宇而言,一紙修葺令已解決問題,但對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居民以弱勢族群為主的高齡唐樓,發展局便失去着力點。因為,協助私人樓宇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承擔維修責任的權力在民政事務局,一幢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組織的私人樓宇,基本上沒有甚麼管理可言,更遑論整幢樓宇的維修問題,依照這個邏輯思考,如果林鄭自覺對舊樓失修責無旁貸,沒有及早協助高齡唐樓組織業主立案法團的民政事務局德成局長(或是前任的肥平),又須否承擔督導不力的責任呢?

再來咀嚼林鄭上周在休會辯論中的另兩句發言:「政府內部需要更一致、更齊心,才能改善問題。」林鄭出任發展局局長之前,曾是民政局的常秘,對政府內部的樓宇維修分工,必定瞭若指掌,林鄭願意承擔統籌責任,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誰統籌誰的問題,這當然要政府內部「更一致更齊心」了。

再看看政府架構,發展局與民政局分由財政司司長與政務司司長各自統轄,參照去年的樹木跨部門統籌小組的經驗,統籌責任提升層次至政務司司長的層面,做好協調統合工作之後,再交回發展局成立專責辦公室。林鄭這次願意承擔舊樓維修的統籌責任,她的上司鬍鬚曾,還有咁高咁大的唐唐,兩名司長的位置在哪裏?

官場流傳,民政局轄下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騰雞美華近日通令十八區民政專員,透過地區網絡收集高齡唐樓的資料;舊樓維修這張大餅,暗地裏已掀起搶吃戰。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