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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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被指刁難復職人員

【本報訊】○三年遭警隊勒令提早退休、去年七月獲終審法院推翻警隊決定而復職的警員趙海寶,因警隊一直不肯發還他被迫令離開警隊九年間的逾百萬元薪酬,遂向警隊興訟,案件今日在勞資審裁處審理。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批評管方「輸咗唔認數」,刁難復職警員。據他所知,至今最少有三名曾遭警隊迫令離開的警務人員,因法庭推翻警隊決定而復職。

終審法院去年三月在林少寶一案中裁定,警隊禁止警員聘請律師代表出席警隊紀律聆訊的做法牴觸《人權法》後,趙海寶於去年七月獲終院撤銷○三年警隊對他的紀律聆訊結果,判趙上訴得直。但廖潔明指警隊未有如對林少寶般,發還停職九年期間的薪金予趙,警隊指根據《公務員規例》原則,無工便無酬,拒發還有關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