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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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積犯空頭支票掃貨判囚

【本報訊】○六年起有七次不誠實案底的女子在緩刑期間再度犯案,被指以空頭支票狂掃名牌手袋及鑽戒等物品,騙去多名事主逾八十萬元,她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八項罪名。心理報告指被告患有強迫症,昨日法官考慮過被告情況,判其入獄二十二個月,刑期已包括緩刑令的原本四個月監禁期。

三十歲被告黃詠欣,承認八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情指她於○八年三月至○九年三月期間,先後以假名致電多個拍賣網站的賣家或皮具及首飾公司,表示對產品有興趣,並購入iPhone和名牌手袋等物品,然後以存入支票到對方戶口的方式付款再取貨,賣家交易後卻發現支票「彈票」,被告取得貨品後,立即把物品變賣圖利。

被告昨求情時稱事件令家人蒙羞,現已十分內疚,又指她有支付部分款項,部分事主亦能從押店取回財物,故實質騙款只有約八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C 615 & 9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