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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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厚黑:聖人是用來褻瀆的

噯唷,台灣看來要推出一條古怪法例,內政部正着手草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當中規定「已婚人士賣淫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由於賣淫者絕大多數是女性,等於是說,妓女必須問准老公才可以出賣肉體。

實在了不起!不知是何方神聖想出來的絕妙好點子,如此法例雖然古怪得無以復加,但若你從大男人主義方向想一想,你又不得不佩服台灣當局思慮周密,而且是尊重人權的表現,好好地保護了男子漢大丈夫的尊嚴,避免老婆紅杏出牆讓你戴綠帽。換句說話,男人有權拒絕做龜公,龜公人權受到保障。

孔子人權不如妓女的老公

嗯……如此看來嘛,聖人的人權似乎比起妓女的老公還不如。老婆賣淫尚且要問准老公,可是,官老爺利用至聖先師孔老夫子去做任何事,卻從來沒有問准過當事人或者孔家子子孫孫。

說過了,二千五百年來孔子只不過王侯將相的統治工具罷了,獨尊儒術不外乎利用其倫理思想維持忠君愛國的社會秩序。卻怎料,利用孔子還可以有一個別開生面的變奏,聖人的故鄉山東曲阜最近推出印有孔子畫像的彩票,創先河以《論語》內容為獎符。

彩票有三種造型,分別是三幅明清時期的孔子畫像,每張售十元,即刮即兌,假如你刮中《論語》名句「禮之用,和為貴」,恭喜你,你中獎,你發了一筆聖人財,可獲頭獎三十萬元人民幣。

毫無疑問,假如你是信奉仁義道德的儒家弟子,你一定會感到痛心疾首,即便是普羅百姓也可能認為,如此讓孔子沾滿一身銅臭味,實在是褻瀆聖人呀。

你來說說看,孔子人權是不是遭逢粗暴踐踏?不受尊重的程度是不是比妓女的老公更甚?

依我黑心之見,那是無可奈何啊。誠如地痞流氓的金石良言,朋友是用來出賣的,放諸金錢至上的神州大地,聖人是用來褻瀆的。

聖人算老幾呢?在中華兒女心目中,金錢就是上帝,上帝以下無論任何人等識與不識都可以出賣。謂汝不信,請看香港剛剛宣判的世紀爭產案,暴發戶為了一身的銅臭味,老婆可以出賣,情人可以出賣,甚至乎連自己的靈魂也可以出賣。不過有一點是難能可貴的,風水鴨淘古井如無意外問准過老婆。

王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