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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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友跌死護老院收警告信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完成調查上水鳳溪護理安老院年老女院友跌倒後死亡事故,指職員因疏忽而造成意外的投訴成立,昨向院方發警告信,要求改善;但對於院方延誤將老婦送院,則不發表意見。

對延誤送院不表意見

事發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鳳溪護理安老院安老部九十歲婆婆簡有,早上沖涼後自沐浴椅滑倒地上撞傷頭部,由院長兼註冊醫生郭文華觀察後,認為毋須送院。家人中午探望時揭發,送院證實不治。

社署人員今年一月五日到安老院調查突擊,確定當日保健員替簡婆婆穿衣時,沒遵從正確程序先拉緊輪椅鎖掣,令她從輪椅跌倒地上。至於當日郭醫生基於傷者當時身體狀況作出評估,認為毋須即時送院,是醫生的專業判斷,該署並無意見。

社署向院方發警告信,指應提醒前線員工加強關顧體弱及有跌倒風險院友;為新入職員工提供足夠訓練;當院友受傷、跌倒或遇到意外,應盡快通知家屬。有院友家屬不滿調查結果,指社署早在○六年向全港安老院發出送院指引,長者跌倒曾觸及頭部、跌倒後出現明顯損傷或精神狀態不適,須即送急症室。

郭文華醫生昨稱,尚未接獲社署的調查報告或警告信,但已向該員工發警告信並延長試用期三個月。他指,社署雖有送院指引,但鳳溪護理安老院有醫護人員適當地治療長者,故院方會繼續平衡社署指引與專業判斷作適當變通,及提高警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