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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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對病人爆粗或會釘牌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決定加強監管醫生對病人的態度,昨通過建議,訂下清晰指引,若醫生對病人講粗口、作挑釁或不禮貌行為,均可構成專業失德,將面臨紀律聆訊,最嚴重可被罰除牌。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希望藉加強指引,警惕業界。

醫委會○八年接獲四百六十九宗投訴,其中五十八宗涉及不滿醫生態度;去年接獲四百九十三宗投訴中,亦有四十五宗不滿醫生態度,公私營醫生各佔一半。據悉,部分涉及「醫生只掛住對電腦入資料唔望病人」、或「醫生同病人講個病無得醫」,但是因舉證困難,全部投訴不獲處理。

醫委會轄下道德事務委員會主席謝鴻興指出,加拿大監管機構曾成功將對病人不禮貌的醫生入罪,故醫委會決定加強有關指引,若醫生在言語或肢體上對病人作挑釁、侮辱或攻擊,如講粗口、作不文手勢,可構成專業失德,面臨紀律聆訊。

麥列菲菲承認,處理醫生態度的投訴,因為涉及主觀角度,經常有「口同鼻拗」情況,期望新指引有阻嚇作用,令業界自律。

難證明言語帶侮辱

曾因不滿遭病人誣告「爆粗」而擬發律師信控告病人誹謗的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董何鴻鈞醫生稱,門診病人無理辱罵醫生的情況屢見不鮮,醫生只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關注醫委會能否公正處理此類衝突,「醫生爆粗當然唔啱,但淨係聽病人一面之詞亦唔得。」

社協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認為新指引的精神可嘉,對醫生起警惕作用,但往往難證明醫生言語不禮貌或帶侮辱,「有醫生對末期癌症病人及家屬講『你無得救,等死啦』,醫生係講真話,但令病人覺得受傷害同侮辱,呢類個案比較有爭議。」他期望醫委會訂立具體標準處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