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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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擬禁活河豚入口

雞蛋及水產進口本港幾乎無王管,正草擬的《食物安全條例》將規管有關食品,活河豚(雞泡魚)禁止入口,珊瑚魚等高風險水產須每批產品到港前預先知會食物環境衞生署,禽蛋進口亦要先領許可證。有海鮮業人士認為當局毋須一刀切禁活河豚入口,可倣效外地簽發特別牌照;蛋業商會擔心雞蛋不再「自由流通」,影響供應量。

食物及衞生局將於六月向立法會提交《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加強對特定食物類別的進口管制,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二討論。

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透露,水產品一直被視為中至高等風險食品,新規例將加強監管,《食物安全條例》生效後,每批進口的養殖活生或未經加工水產必須附有來源地衞生部門發出的衞生證明,漁民捕撈的水產亦須附有捕撈聲明,記錄相關水產品捕撈資料。

當局又會將水產品按風險分類,河豚製品、可導致雪卡毒的捕撈珊瑚魚及即食生蠔等將被列入高風險類別,進港除須衞生證明,亦要向食環署申請許可證,每批產品抵港前更要通知食環署以便檢查,否則不能推出市場,毒性極高的活河豚則考慮全面禁止入口。目前只有自願登記制度的禽蛋,當局日後將要求進口蛋須附有出口地官方衞生證明,亦要有由食環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

蛋業商會憂供應量緊張

○五年至今,本港發生約十宗吃河豚中毒個案,部分是市民釣獲後立即食用出事。港九新界海外漁業批發商商會理事長許漢文指,明目張膽出售活河豚已很少,活河豚雖有風險,但香港貴為美食天堂,活河豚經專業人士處理也不能入口較可惜,建議當局倣效日本,容許領特別牌照人士入口。

香港蛋業商會理事長楊金炎稱,加強監管有助增強市民吃蛋信心,希望申請入口許可證時食環署盡快處理,令業界毋須等候多於二十四小時,否則難以運作,供應量呈緊張。

另外,食物安全中心外判食物檢測範圍將擴大,下年度外判予私營化驗所化驗的食物樣本將由本年度七千四百個,增至一萬二千個,開支近一千二百萬元,新增外判測試項目包括獸藥殘餘及食物添加劑等。

草擬中的《食物安全條例》將設立食物進口商及分銷商登記制度,每次登記有效期為期三年,亦規定食物商須保存交易記錄,食用期三個月或以下的食物,交易記錄須保存三個月;食用期超過三個月的食品,交易記錄須保存二十四個月。政府委託顧問公司所作的營商環境影響評估指,新措施為業界帶來的額外成本不多於百分之零點二,但有韓國食品進口商負責人梁先生指,新措施連同七月生效的營養標籤制,令供應量較少的食品成本增幅相對較高,部分食品或須加價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