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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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遊澳門稱遭警毆傷

【本報訊】失業漢日前偕家人往澳門旅遊,入境時被當地司警扣留,協助調查一宗懷疑有人放高利貸案,其後遣返本港。事主返港後聲稱扣查期間,被人打傷及逼簽口供紙。司警發言人昨表示,事主所簽的只是口供,並非認罪書,亦無法律效力。

曾當疊碼仔 被遣返港

事主姓梅(三十六歲),領取綜援,住大角咀,曾做跟車工人,半年前失業。他透露於數月前曾往澳門當過兩日「疊碼仔」,但並無收過錢,亦無與客人接觸。

梅稱,本周日上午,他與家人及親友往澳門,入境時兩名探員將他截停,帶返司警局通宵扣查。梅聲稱扣留期間,被人逼簽口供及揮拳打傷臉及背部。翌日(周一)上午,他被司警帶往檢察院。梅指在提供個人資料後獲准離開,隨即返港。至前晚,梅往醫院驗傷,發現眼部微絲血管爆裂。

另一方面,司警發言人昨證實當日拘捕事主,其後被送去檢察院及遣返本港,事件現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