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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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法擬九個月後生效

【本報訊】馬頭圍道冧樓慘劇後,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強制舊樓業主須定期驗樓驗窗,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地政)周達明形容問題刻不容緩,當局計劃加速立法程序,將原本需時十八個月縮減至九個月,希望法例盡快生效。另外,屋宇署過去兩日完成檢查三百六十二幢舊樓,全部無即時危險,但當中約一成、即約三十多幢有欠妥地方,主要涉混凝土剝落及鋼筋銹蝕,已向業主發出修葺令。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規定,樓齡滿三十年舊樓,須每十年委聘認可人士驗樓一次,樓齡滿十年樓宇,須每五年驗窗一次。

資助首次驗樓設上限

因應馬頭圍道塌樓事故,不少舊樓業主擔心樓宇結構有安全問題,周達明表示,業主若對樓宇安全有疑慮,應盡快委聘認可人士驗樓,毋須等候完成立法,若業主新例生效後,能向屋宇署提供經認可人士發出的樓宇安全證明,則其樓宇的驗樓次序會押後。

立法會昨休會辯論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多名議員批評當局監察建築物機制「治標不治本」,部門各自為政,難以幫助年老業主解決樓宇維修問題。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回應稱,警方與屋宇署正審閱倒塌樓宇的維修紀錄、化驗現場證據及找尋目擊人士等,追究塌樓責任。

房屋協會行政總裁黃傑龍表示,配合強制驗樓出籠,房協會資助合資格業主首次驗樓費,但為免濫用,正研究設立資助上限。至於會否協助馬頭圍道受災人士,他指樂民新村及真善美邨尚有少量空置單位,但安置工作由政府負責,若有需要,房協會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