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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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網民試電槍暈倒六小時

電槍、胡椒噴霧雖然可嚇退色狼和賊人,但威力驚人,曾有網民「貪得意」以身犯險,測試電槍威力,結果被電擊後暈倒長達六小時,過往更有不法之徒將防狼產品當作犯案兇器。此外,曾有台灣藝人,因不熟悉本港法例,攜帶防狼噴霧入境,被海關截獲,險些惹上官非。

帶有傷害性的防狼用品在內地和台灣不屬違禁品,市民可公開購買,但威力不容低估。去年七月,一名內地網民在廣州購買一支五百萬伏特電擊棒,更親身當「白老鼠」,測試電擊棒的威力,他用棒電自己的手一下,即時被電暈,六小時後才甦醒。

而台灣苗栗縣一名男子,去年五月疑與女友因債務糾紛,討債不遂,竟直闖女友母親家中,先後以防狼噴霧和電擊棒襲擊其年屆七十八歲母親,威逼她簽下本票代女兒還債,令她滿身傷痕。防狼噴霧在台灣大行其道,屬女士們必備隨身物品,女藝人都會隨身帶備。

台灣歌手楊丞琳○八年來港領獎時,曾被發現身上攜有在港屬違禁品的防狼噴霧,經過海關時被關員攔截,要將防狼噴霧交出才獲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