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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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厚黑:做隻貓做隻狗不做窮人

貓貓狗狗有福了,因為中國進步了,經過幾千年野蠻飲食文化浸淫之後,終於破天荒建議立法禁食貓肉狗肉。嗜吃狗肉的廣東老饕常言道,香肉滾一滾,神仙企唔穩,日後也許要改口說,香肉滾一滾,收監莫呻笨。中國政府正在草擬的《反虐待動物法》,將明文規定違禁食貓狗者可被罰款五千元人民幣,並且刑事拘留十五日,還要寫悔過書,至於團體機關最高罰款五十萬元。

立這麼一條法,背後原來有一段頗為轉折的過程。此法原名《動物保護法》,卻惹來神經敏感的民間質疑,老百姓認為,人的福祉你都未保護好,沒理由本末倒置先去保護動物嘛。為了避免爭拗,腦筋靈光的法律專家換一個說法,掉過來名為《反虐待動物法》以堵悠悠眾口,老百姓不太可能反對反虐待動物吧。

諸君,說到這裏大家有甚麼感想沒有?我的意見則是,內地同胞太苦了,由於中國政府沒有立一條《人民保護法》或者《反虐待人民法》,老百姓自覺貓狗不如,連慈悲為懷的《動物保護法》也感到不是味兒,硬是覺得官老爺重視貓狗比人更甚。

噢,香港流行曲不是有這麼一句「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的嗎?其實,內地同胞可以改一改憑歌寄意:「做隻貓做隻狗不做窮人!」

沒錯,在苦難人民之中,最卑賤的是窮人。窮人自出娘胎即危機四伏,嬰兒期有機會像貓貓狗狗那樣給賣了,孩童期也許要迫於無奈做血淚奴工,少年期一不小心男盜女娼,好不容易捱到成年期,乖乖不得了,不知哪省哪市哪個有錢人等着器官移植,冷不防有人跳出來,把你的心肝脾肺腎掏個一乾二淨。

中國人擅長掛羊頭賣狗肉

話說回來,即使明文規定禁食貓狗,事實上能不能產生作用?信我,短時間一定不能,長時間亦難言保證。先看看法律專家怎麼說:考慮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風俗習慣,建議稿中將具體懲罰措施下放到各個省市自行制訂,並非一刀切的禁止。

妙呀!並非一刀切,即是有空子,中國人素來是鑽空子的一流高手,貓肉狗肉照吃可也。

再說嘛,就算一刀切禁止又如何?掛羊頭賣狗肉這玩意兒亦是中國人幾千年以來的強項,明吃羊肉,暗啖狗肉,你奈得他何!

王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