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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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知情權云乎哉

申訴專員公署炮轟特首辦和食環署等多個政府部門,對已推行十多年的《公開資料守則》一知半解,甚至錯誤引用條文。○八年港府委任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特首辦一度以「私隱」為由拒絕公開薪酬;食環署則拒絕披露食物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檢測報告。

事實上,政府施政欠缺透明度盡人皆知,但如果認為個別部門對守則理解不深有以致之,則未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先說副局政助的薪酬問題,其實三歲小孩也明白,公務員由市民付鈔聘請,老闆欲知員工薪酬而不可得,豈非咄咄怪事!說到底,所謂「擴大問責制」最終鬧出「八國聯軍」鬧劇,當局自然想盡快平息爭議,所謂私隱問題只是藉口罷了。

至於食環署的例子,就更加跟如何理解守則沾不上邊。私隱專員黎年也直斥,三聚氰胺事件令市民人心惶惶,食署根本找不出合理原因解釋為何拒絕公布化驗結果詳情,惟有胡亂編造藉口,結果甚麼擔心被控誹謗,甚至連影響與食物供應商的關係也說得出口,可見政府部門為拖延公開資料,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好笑的是,政府部門踢一踢才郁一郁,不僅對待市民如此,有時連申訴專員公署都冇面畀。前專員戴婉瑩就曾大吐苦水,指○五年曾力數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等五個部門,在將軍澳居民隨處晾衫的問題鬥卸膊,豈料部門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到她去年離任時,「萬國旗」仍隨處飄揚。所以說,單靠加強對官員培訓和政策宣傳,並不能解決問題,更有甚者,政府可能乘機開位請人,到時輸家還不是納稅人。

陸智豪